a)对防止与工作相关的伤害和健康损害以及提供健康安全的工作场所和活动全面负责并承担责任;
b)确保职业健康安全方针和相关职业健康安全目标得以建立,并与组织战略方向相一致;
c)确保将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要求融入组织业务过程之中;
d)确保可获得建立、实施、保持和改进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所需的资源;
e)就有效的职业健康安全管理和符合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要求的重要性进行沟通;
f)确保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实现其预期结果;
g)指导并支持人员为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的有效性做出贡献;
h)确保并促进持续改进;
i)支持其他相关管理人员证实在其职责范围内的领导作用;
j)在组织内建立、引导和促进支持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预期结果的文化;
k)保护工作人员不因报告事件、危险源、风险和机遇而遭受报复;
l)确保组织建立和实施工作人员的协商和参与的过程(见5.4);
m)支持健康安全委员会的建立和运行[见5.4e)1)]。
注:本标准所提及的“业务”可从广义上理解为涉及组织存在目的的那些核心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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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业健康安全方针
最高管理者应建立、实施并保持职业健康安全方针。职业健康安全方针应:
a) 包括为防止与工作相关的伤害和健康损害而提供安全和健康的工作条件的承诺,并适合于组织的宗旨和规模、组织所处的环境,以及组织的职业健康安全风险和职业健康安全机遇的特性;
b) 为制定职业健康安全目标提供框架;
c) 包括满足法律法规要求和其他要求的承诺
d) 包括消除危险源和降低职业健康安全风险的承诺(见8.1.2);
e) 包括持续改进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的承诺。
f) 包括工作人员及其代表(若有)的协商和参与的承诺。
职业健康安全方针应:
——作为文件化信息而可被获取;
——在组织内予以沟通;
——在适当时可为相关方所获取;
——保持相关和适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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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织的角色、职责和权限
最高管理者应确保将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内相关角色的职责和权限分配到组织内各层次并予以沟通,且作为文件化信息予以保持。组织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