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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生产企业必备记录、法律依据、具体要求
来源: | 作者:pingfanzixun | 发布时间: 2020-10-16 | 2681 次浏览 | 分享到:


7.3.3 食品添加剂的贮藏应有专人管理,定期检查质量和卫生情况,及时清理变质或超过保质期的食品添加剂。仓库出货顺序应遵循先进先出的原则,必要时应根据食品添加剂的特性确定出货顺序。


7.4.3 食品相关产品的贮藏应有专人管理,定期检查质量和卫生情况,及时清理变质或超过保质期的食品相关产品。仓库出货顺序应遵循先进先出的原则。


《食品生产日常监督检查要点表》2.3 建立和保存食品原辅料、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的贮存、保管记录和领用出库记录。


《食品生产许可审查通则(2016)》5.2应当建立生产过程控制制度,明确原料控制(如领料、投料等)、生产关键环节控制(如生产工序、设备管理、贮存、包装等)、检验控制(如原料检验、半成品检验、成品出厂检验等)以及运输和交付控制的相关要求。


4.投料记录(《食品安全法》第四十六条)


《食品安全法》第四十六条 食品生产企业应当就下列事项制定并实施控制要求,保证所生产的食品符合食品安全标准:(一)原料采购、原料验收、投料等原料控制。


《食品生产日常监督检查要点表》*2.3 建立和保存生产投料记录,包括投料种类、品名、生产日期或批号、使用数量等。


《食品生产许可审查通则(2016)》5.2应当建立生产过程控制制度,明确原料控制(如领料、投料等)、生产关键环节控制(如生产工序、设备管理、贮存、包装等)、检验控制(如原料检验、半成品检验、成品出厂检验等)以及运输和交付控制的相关要求。


5.关键控制点记录(《食品生产许可审查通则》1.11)


《食品生产许可审查通则》1.11申请人应根据食品质量安全要求确定生产过程中的关键质量控制点,制定关键质量控制点的操作控制程序或作业指导书。


《食品安全法》第四十六条 食品生产企业应当就下列事项制定并实施控制要求,保证所生产的食品符合食品安全标准:(二)生产工序、设备、贮存、包装等生产关键环节控制;


《食品生产日常监督检查要点表》*3.9 建立和保存生产加工过程关键控制点的控制情况记录。


《食品生产许可审查通则(2016)》5.2应当建立生产过程控制制度,明确原料控制(如领料、投料等)、生产关键环节控制(如生产工序、设备管理、贮存、包装等)、检验控制(如原料检验、半成品检验、成品出厂检验等)以及运输和交付控制的相关要求。

1 、管理体系认证: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ISO14001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 、 HACCP  ISO22000食品安全认证;

2、产品认证:CCC认证、泰尔认证、UL认证;

3、服务体系认证:商品售后服务认证、物业服务认证;

4、其他业务: 国SC食品许可证认证,工业产品许可证认证,特种设备许可证认证;

5、咨询服务:2015版认证咨询,监督复评前咨询;

6、培训业务:国家注册审核员CCAA考前培训、服务体系审查员考前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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