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个审核员参加的管理体系现场审核时间的总和不应超过180天/周期年,包括实习审核员参加的管理体系认证审核人日数,不包括审核员在境外开展的管理体系认证审核人日数。
8.企业未取得营业执照前能否运行QMS?
QMS运行满3个月的证据时间应在企业取得营业执照后计算,企业在取得营业执照前的时间不计入QMS运行时间。
9.因获证组织自身原因,认证证书被暂停、撤销或注销未满一年的,拟受理认证机构为原发证机构的,能否在一年内受理其重新提交的认证申请?
因获证组织自身原因被原发证机构暂停、撤销或注销认证证书的,认证机构(包括原发证机构)不能在原认证证书被暂停、撤销或注销未满一年时,受理该获证组织新提交的认证申请。
10.认证委托人能否在认证审核实施时适当调整工作时间,配合审核时间达8小时?
认证委托人工作日的实际工作时间不足8小时的,认证机构应与认证委托人就调整工作时间至8小时配合现场审核实施达成一致意见,并保留认证记录。
11.新版《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规则》是否不论何种理由,总的减少审核时间不得超过30%?
确定质量管理体系认证审核时间时,可因认证范围属于低风险减少审核时间,但是减少量不超过附录B所规定的审核时间的10%;认证范围如有其他减少审核时间的理由,可以适当减少审核时间,但减少审核的总时间不得超过附录B所规定审核时间的30%。
12.兼职审核员以及技术专家没有工作单位或退休的,应当如何标注工作单位?
兼职审核员以及技术专家暂无工作单位的,可依据社保缴纳单位填写,如果未缴纳社保的,填写无。兼职审核员以及技术专家退休的,填写退休单位并注明已退休。
13.第一阶段非现场实施的条件中,是否包括认证委托人已获本认证机构颁发的有效产品认证和服务认证证书?
为达到第一阶段审核的目的和要求,认证委托人已获本认证机构颁发的其他管理体系认证领域的有效认证证书的,第一阶段审核可不在认证委托人现场实施。
14.特定行业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活动,认证决定人员应满足哪些要求?
特定行业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活动(如IATF 16949汽车行业质量管理体系认证、ISO 22163铁路行业质量管理体系认证等),认证依据不包含《质量管理体系 要求》(GB/T 19001)或《Quality management system-Requirements》(ISO 9001)的,认证决定人员应为认证机构的专职认证人员,并不得为审核组成员,能力应满足关于认证机构资质审批的相关要求,认证决定须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工作人员做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