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满足法律法规要求和其他要求;
c)实现职业健康安全目标。
本标准适用于任何规模、类型和活动的组织。它适用于组织控制下的职业健康安全风险,这些风险必须考虑到诸如组织运行所处环境、组织工作人员和其他相关方的需求和期望等因素。
本标准既不规定具体的职业健康安全绩效准则,也不提供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的设计规范。
本标准使组织能够借助其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整合健康和安全的其他方面,如工作人员的福利和(或)幸福等。
本标准不涉及对工作人员和其他有关相关方的风险以外的议题,如产品安全、财产损失或环境影响等。
本标准能够全部或部分地用于系统改进职业健康安全管理。然而,只有当本标准的所有要求均被包含在了组织的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中并全部得到满足,有关符合本标准的声明才能被认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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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范性引用文件
本标准无规范性引用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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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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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织 organization
为实现目标(3.16),由职责、权限和相互关系构成自身功能的一个人或一组人。
注1:组织包括但不限于个体经营者、公司、集团、商行、企事业单位、行政管理机构、合伙制企业、慈善机构或社会机构,或者上述组织的某部分或其组合,无论是否为法人组织、公有或私有。
注2:该术语和定义是《“ISO/IEC导则 第1部分”的ISO补充合并本》附录SL所给出的ISO管理体系标准的通用术语和核心定义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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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方 interested party(首选术语)
利益相关方stakeholder(许用术语)
可影响决策或活动、受决策或活动所影响,或者自认为受决策或活动影响的个人或组织(3.1)。
注: 该术语和定义是《“ISO/IEC导则 第1部分”的ISO补充合并本》附录SL所给出的ISO管理体系标准的通用术语和核心定义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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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人员 worke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