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内各有关企业:
按照省工信厅、省财政厅《关于组织开展2025年陕西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申报和复核工作的通知》和市工信局、市财政局《关于组织开展2025年陕西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申报和复核工作的通知》要求,高新区组织开展2025年陕西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申报和复核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第七批省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申报
(一)申报对象
2024年度营业收入大于等于1500万元且在有效期内的陕西省创新型中小企业。(不含市工信局已公示,但省工信厅未公告的创新型中小企业。申报企业可登录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平台(https://zjtx.miit.gov.cn)查询)
(二)申报条件
符合《陕西省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管理实施细则(暂行)》(以下简称《实施细则》)中“陕西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认定标准”。
(三)申报方式
按照工信厅要求,采取线上填报和线下报送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线下与线上数据应保持一致。
1.线上填报。企业登录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平台(https://zjtx.miit.gov.cn)进行线上填报,并上传佐证资料。线上填报时间截至2025年7月23日。
2.线下报送。纸质资料包括:(1)第七批陕西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认定申请书(附件1),一式四份,A4纸单面印刷,加盖企业公章,胶装单独成册;(2)相关佐证材料(附件2),一式四份,A4纸双面印刷,按照申报资料顺序编制目录,连续编写页码,文字清晰可验,书脊处标明“第七批省级“专精特新”认定佐证资料-XX市-XX区-XX单位”,申请报告中有企业名称的页面须加盖企业公章。
二、2025年度陕西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复核
(一)复核对象
2022年认定的陕西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
(二)复核条件
符合《实施细则》中“陕西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认定标准”。
(三)申报方式
按照工信厅要求,采取线上填报和线下报送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线下与线上数据应保持一致。
1.线上填报。企业登录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平台(https://zjtx.miit.gov.cn)进行线上填报,并上传佐证资料。线上填报时间截至2025年7月23日。
2.线下报送。纸质资料包括:(1)2025年度陕西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复核申请书(附件3),一式四份,A4纸单面印刷,加盖企业公章,胶装单独成册;(2)相关佐证材料(附件4),一式四份,A4纸双面印刷,按照申报资料顺序编制目录,连续编写页码,文字清晰可验,书脊处标明“2025年度省级“专精特新”复核佐证资料-XX市-XX区-XX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