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平凡质量认证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新闻中心
服务
关于在全国自由贸易试验区 进一步推进认证机构资质审批 “证照分离”改革的公告
来源: | 作者:pingfanzixun | 发布时间: 2020-02-26 | 407 次浏览 | 分享到:
关于在全国自由贸易试验区进一步推进认证机构资质审批“证照分离”改革的公告

根据《国务院关于在自由贸易试验区开展“证照分离”改革全覆盖试点的通知》(国发〔2019〕25号)要求,结合工作实际,市场监管总局(认监委)决定在全国自由贸易试验区进一步推进认证机构资质审批“证照分离”改革。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认证机构资质审批改革措施 


(一)实施分类管理


全面梳理现有认证业务,结合认证行业发展和技术特点,按照认证业务对经济社会发展影响的风险程度,与安全、健康等相关程度,以及行业主管部门的统一管理要求,对认证机构资质审批实施分类管理。 


申请从事国家统一推行的认证项目的认证业务,优化审批服务;申请从事其他领域的认证业务,实行告知承诺。详见《实行告知承诺及优化审批服务的认证领域目录》(见附件1)。 


(二)细化审批要求 


按照可量化、可核实的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认证认可条例》《认证机构管理办法》中认证机构资质要求的有关规定,进一步细化审批条件,提高透明度和可预期性。详见《认证机构资质审批条件及材料要求》(见附件2)。 


(三)优化审批程序 


对实行告知承诺的申请事项,在材料齐全且承诺符合要求的前提下,当场作出许可决定,7个工作日内核发《认证机构批准书》。对优化审批服务的申请事项,在20个工作日内作出许可决定。 


对现有申请材料进一步精简整合,取消认证机构在登记注册等环节已经提交的申请材料,取消重复性证明材料,合并相似材料。 


制定发布告知承诺管理规定,建立告知承诺后的核查机制,进一步完善认证机构资质持续符合性现场核查制度。详见《认证机构资质审批告知承诺管理规定》(见附件3)。 


二、加强事中事后监管措施 

  

(一)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 


一是将对认证机构的检查纳入随机抽查事项清单。建立统一的检查对象名录库和执法检查人员(专家)名录库。二是强化抽查检查结果的公开。涉企抽查检查结果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归集至相对应企业名下,并依法予以公示。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线索,依法依规严肃处理。 

1 、管理体系认证: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ISO14001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 、 HACCP  ISO22000食品安全认证;

2、产品认证:CCC认证、泰尔认证、UL认证;

3、服务体系认证:商品售后服务认证、物业服务认证;

4、其他业务: 国SC食品许可证认证,工业产品许可证认证,特种设备许可证认证;

5、咨询服务:2015版认证咨询,监督复评前咨询;

6、培训业务:国家注册审核员CCAA考前培训、服务体系审查员考前培训。

联系我们

网站:www.sxrzzy.com

地址:西安市高新区里花北路永和锦湾汇1号楼5单元309


联系人:赵老师

电话:13324596235(微信同号)

QQ/邮箱:1586041213